贵州省水利工程协会水生态分会机构设置
发布时间:2021-07-28点击次数:3293
贵州省水利工程协会水生态分会机构设置
一、会 长:孙显春
二、副会长:徐 江 来楷迪 胡 军
三、秘 书:庞双玉
贵州省水利工程协会水生态分会工作职责
一、在协会的统一领导下,负责水生态分会的日常事务。
二、发展生态业务领域内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,协助协会做好会员的管理与服务。
三、协助协会开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环境学会(协会)的交流,参与生态行业标准规范的编制和宣传,提高发展与生态的底线理念,推动生态行业自律与诚信体系建设。
四、协助协会开展生态业务领域内各类人才培训、行业调查、学术交流、技术咨询等工作。
五、负责生态业务领域内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自律管理工作、促进其诚信经营,维护生态行业公平竞争。
六、协助协会会刊及行业杂志的编辑与发送工作,参与有关行业团体标准的编制。
七、组织生态业务领域内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。
八、为生态业务领域内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服务,反映其意见和诉求、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九、承办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